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石棉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防范、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工作部署,积极参与防控工作。
一是做好排查监测。第二检察部检察人员坚守石棉县汽车站执勤,协助县中医院为乘客测量体温,维护现场秩序,自1月27日至2月4日,连续排查110班次1500人次,无乘客出现体温异常或其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同时,按照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安排,动员各方力量支持,全面对解放路二段200号责任小区进行封闭管控,坚持每日消杀,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摸排走访,确保责任小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2月5日,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市场经营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对农贸市场、药店等场所进行检查,了解商户检疫记录、日常清洁消毒、物价等情况,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职责,严厉打击借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幸福感。
三是开展源头防控。突出公益诉讼职能,积极与森林公安沟通协作,严惩非法猎捕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行为,加强对非法捕杀野生动物、销售其制品等线索的摸排,积极稳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四是加大社会宣传。前往农贸市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型场所,宣传解读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醒群众戴好口罩,做好个人疫情防范,增强群众自我防疫意识和社会信心。
下一步,石棉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将继续振奋精神,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为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本文作者:易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