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检、警配合协作和监督制约机制,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有效解决执法中的问题,增强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石棉县检察院通过四个措施开展派驻公安检察室工作,建立高效的检、警协作机制,形成规范、公正、高效的刑事犯罪打击合力。
一、信息共享,实时监督
依托石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交警队、新棉派出所三个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执法办案第一线,加强了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实现了案件信息的实时共享,监督的及时跟进。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变更等侦查活动予以监督,促进侦查监督工作和刑事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二、分案派员,全程监督
选派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精干检察人员进驻检察室,因“案”制宜开展监督。针对一般普通案件,由普通刑事案件办案组定期常驻派驻检察室开展监督;涉黑涉恶、未成年人犯罪与保护、脱贫攻坚领域、涉疫案(事)件等重大、紧急、敏感案件,由大要案办案组针对性进驻派驻检察室开展监督。明确专人专干,专案专办,全程监督,办案质效直线提升。自派驻检察室设立以来,已开展线索筛查40余条,提前介入案件20余起,监督立案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件,开展类案指导培训2次,切实保障了案件质量。
三、提前介入,降案件比
依托派驻检察室,就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当前涉及疫情案(事)件实现了全部提前介入,有效提高案件质量,降低退查率,降低案件比。有力地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查起诉环节,为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基础。自派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设立以来,我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14件443人,退查44件96人,其中一退36件72人,二退8件24人,平均退查率14.01%,其中一退率11.46%,二退率2.55%。退查率居于全市最低,也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截止目前,已对3起涉疫案件全部提前介入,提出17条继续完善侦查取证意见,均被公安机关采纳,确保了案件质量和水平。
四、依托平台,提高认罪认罚率
充分利用派驻检察室这一前沿阵地不断提升适用认罪认罚的协同性,提升认罪认罚适用率。一是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让办案人员树立案件办理中能适用认罪认罚的尽量适用这一思想,对于处在侦查阶段的案件,适时提出开展认罪认罚从宽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使犯罪嫌疑人尽早认罪认罚;二是通过查阅卷宗资料,查看侦查办案人员是否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讯问中是否讯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建议整改,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通过我院的不断推进以及公安机关的主动配合、整改,侦查阶段认罪认罚适用率由27.5%提升到60.3%,案件基本做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用尽用”。
(本文作者:陈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