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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乡入村话“安全”

发布时间:2020-04-15  来源:本网  点击量:718  

“4.15”是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确立,其中最重要的实践意义,就是要动员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维护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人民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价值。只有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国家安全才能真正获得巨大的人民性基础,也才能有坚实的制度保障。

4月15日,在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本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邓启东带领干警协同蟹螺乡政府对学校、村民以及新乐村小学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全民安全教育活动。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邓启东就国家安全、生产安全、生活安全等知识进行了宣讲,大力普及国家安全法律常识,提高村民、教师、学生等安全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通过宣传讲解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知识,让学生与家长提高防范能力,让群众切实认识到“维护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培养广大师生在突发性灾难发生时掌握逃生及应对技能,学校还开展了防震防火演练活动。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全体师生中树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由班主任组织个班学生认真学习应急避险的方法,熟悉紧急疏散的程序要求和路线,确保演练工作快速、高效、有序进行。还教导师生学习使用灭火工具,告诉孩子们如何自救、如何逃生。


为平时有更高效率的工作,我院干警胡志毅就无人机使用向乡、村干部和教职员工进行讲解,无人机的使用,在协助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救灾等方面具有相当大的优势。无人机具有视野开阔、画面超清、精准定位、全景扫描、动态跟踪等诸多优势,弥补了使用相机和手机这种传统方式的不足,实现了科技与工作的深度融合、共同发展。 高科技产品的使用,更好地服务生产生活以及艰、难、险、重任务的完成,有助于减少损失和提高效率。

(本文作者:李跃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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