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石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市场秩序,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按照雅安市人民检察院、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联合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专项监督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县检察院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努力为石棉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召开联席会。2月11日,由分管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副检察长王永慧亲自带队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召开了石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专项督查整治活动联席会。会上,双方对《实施方案》中重点要求监督整治的“对土地出让收入流失不依法履职”“对土地闲置不依法履职”等四种情形进行了交流。针对县域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研讨,并提出解决措施,同时会上着重要求双方须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活动。
开展清理和摸排工作。为了让此次专项监督活动做实做细,王永慧副检察长带领干警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看了关于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问题台账和自查整改清单等,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工作情况汇报,王永慧副检察长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提出了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协作配合。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县检察院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明确了开展此次专项监督活动的负责人、联络人等,双方通过互加微信、电话等方式,不断加强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证据收集、结果反馈等方面的协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石棉县域实际,按照《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职责,加大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作力度,形成执法和司法良性互动,共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作者:周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