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法律监督不在疫情防控期间“缺席”,确保司法公平正义,2020年2月18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超平受石棉县人民法院邀请,列席石棉县人民法院2020年第1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并就石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倪某某寻衅滋事案发表意见。会议由石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向勇主持。
针对张某某、倪某某寻衅滋事一案,按照列席规定,检察长吴超平围绕案件的定性、事实认定、量刑等充分发表了意见,为审判委员会科学民主决策提供诉讼监督意见。同时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判审委会,既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的有效保障。
此次列席审委会,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关键时期,石棉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市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的工作部署,坚持做到疫情防控和依法办案“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确保疫情防控和办案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在今后的工作中,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列席同级审批委员会为契机,主动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讨论,凝聚司法共识,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案件判决“最后一公里”的司法公正提供坚实的监督保障。
(作者:赵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