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检察院第二支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答好战“疫”答卷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动员令,石棉县人民检察第二支部党员干部挺身而出,迅速行动,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各项任务中,用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助力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关键少数作表率 高度重视强落实
党组书记、检察长吴超平高度重视,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大的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各党支部提高政治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工作两不误。同时,吴超平同志带头冲锋,多次前往石棉县长途客运站看望执勤检察人员,到美罗镇检查指导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到责任小区执勤点检查督导小区管控情况。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永慧坚持每天到岗到位,具体牵头负责协调处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实地重点排查野生动物及制品交易、生鲜食品检验检疫等情况。带领第二检察部同志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往农贸市场、药店、超市等场所开展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市场经营情况专项检查2次,专项排查是否存在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宰杀活禽等情况,以及生鲜肉类供货、收货票据及检验检疫证明等是否齐全,对部分经营场所工作人员未佩戴手套、口罩等不规范问题,口头向相关部门提出监督意见,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严厉打击借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第二党支部支部书记赵珧带领刑事检察部门同志,积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犯罪。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积极与公安、法院沟通协调,妥善安排刑事案件的受理、开庭等各项工作,确保业务工作有序开展、质效不降。对远程视频提讯系统进行联调维护,有效减少人员密切接触,保障讯问安全便捷。梳理全部在办案件,明确各案件的告知时限、办结时限,核实是否属于应当讯问和告知情形,是否需要听取被害人、证人等诉讼参与人意见,要求尽量不采取当面告知与讯(询)问方式,要采取远程视频或者电话等其他方式,以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见面交谈,不能因为疫情而出现超期办案情形。
党员冲锋战一线 彰显使命勇担当
第二党支部的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临危不惧,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主战场。一是主动取消休假,服从党组统一安排,踊跃报名参加石棉县汽车站执勤,协助县中医院为乘客测量体温,维护现场秩序。自1月27日至2月4日,连续排查128班次1727名乘客,无一出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二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打通疫情防控“最后100米”要求,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对解放路二段200号责任小区进行封闭管控,开展防控宣传和登记摸排,坚持每日消杀,排查宣传300余人次,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疫情防控。会同县法院、县公安局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关于敦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高危重点人员如实登记申报的通告》,加强对非法捕杀野生动物、销售其制品等线索的摸排,积极稳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司法保护,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公安机关发布的2起警情通报介入调查并提出处罚建议,联合县司法局,召开手机视频联席会议,通报疫情防控期间申信访、律师接待、案件管理、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时传播正面信息18条,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知识1500余次,张贴前往农贸市场、车站、乡镇、看守所等场所,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10次,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引导群众树立打赢防疫阻击战的勇气和信心,构筑疫情防控的人民防线。
自愿捐赠献爱心 凝心聚力战疫情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一些地区缺少防护用品、抗灾物资,这样的处境牵动着第二党支部党员同志的心,他们纷纷献上自己的爱心,捐款捐物,体现了共产党员的政治自觉和社会担当。
抗击疫情,众志成城。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必将取得胜利!
(作者:赵珧、易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