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抓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学习运用。学习会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吴超平主持。
吴超平检察长指出,《条例》是我党建党以来关于政法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明确了政法工作的基本职能、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战略目标和基本原则,对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推动政法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有益遵循。《细则》是在深刻领会《条例》基础上,全面结合四川省政法工作实际出台的地方法规,进一步明确和详实了贯彻《条例》的具体举措和抓手。对推近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
吴超平检察长要求,全院要高度认识抓好《条例》《细则》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组织各支部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利用“三会一课”“两微一站”、部务会等载体及时开展集中学习,原原本本、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学,并以内设部门为单位,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践,分别组织开展讨论,充分运用《条例》《细则》指导推动检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细则》精神,特别是要领悟对检察工作的指导意义,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听党指挥,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强化理论武装,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本文作者: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