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吴超平主持,全体中层正职以上人员参加。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闫承宏传达学习《中共石棉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棉县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的通知》,并就检察院2020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和研判情况作了汇报。
吴超平强调,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十三五”收官之年,“十四五”开篇布局之年,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对意识形态领域更加复杂多变形势的清醒认识,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吴超平要求,一是要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运用好“学习强国”学近平台,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意识形态工作履职能力。二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对影响国家团结、民族团结、违背大政方针的错误观点予以抵制。三是意识形态工作就在日常工作中、就在身边,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微信、微博上发表不当言论。四是司法办案要按照“三同步”要求,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五是要积极与市级以上媒体建立良性互动机制,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更好凝聚社会共识。要用好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两微一端”等平台,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和县委工作举措,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六是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治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努力向人民群众宣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促进社区、乡村文明有序方面贡献检察力量。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吴超平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签订了《中共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本文作者:龙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