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知没有止境,防灾减灾、抗灾救灾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课题。”8月11日以来,由于县域内持续降雨,导致我县汛情灾情严重。面对灾情,县检察院基层党组织积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参与抗灾救灾工作,坚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高度重视,作出部署。汛情灾情发生的第一时间,县检察院党组庚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抗洪抢险相关工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排值班值守,印发《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参与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以支部为单位成立党员志愿服务分队,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切实把任务划分到党支部、把责任落实到党支部书记。
主动联系,送出关心。党员领导干部在发生汛情后,第一时间主动电话联系贫困户,了解帮扶贫困户受灾情况,并关心生产生活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经了解,有1户贫困户因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已协调镇政府负责撤离到安全区域。
深入村镇,查看灾情。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超平发挥头雁效应,带领党员干部深入乡镇,先后5次前往美罗镇督促督导防汛防灾工作。实地查看美罗镇地质灾害点、山洪危险区和受威胁群众应急避险转移情况,走访慰问碾子村、方元村应急避险转移群众集中安置情况,看望慰问美罗镇值班值守人员。
参与劝导,保障安全。灾情发生后,院党总支组织党员干部下沉一线,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工作。主动配合联系乡镇、社区、居住小区开展防汛宣传和安全劝导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先后选派12名党员干部参与地质灾害点值班值守,实行三班倒,坚持上午8时至晚上22时值班工作,在划定责任区域沿线劝导群众,做好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引导群众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主动避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协助施工单位、城建局设立警戒线,保障人民群众安全。
(本文作者:吴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