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最大限度保护原则拓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积极延伸工作触角,着力解决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中面临的信息共享难、工作衔接难等问题,将未成年人检察积极融入党委政府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格局,深化“未成年人110指挥中心”工作,在行政与司法之间打破壁垒,搭建桥梁,构建地方党委统一领导下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支持体系,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核心理念,融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矫治、帮教挽救为一体,立足检察办案,凝聚各方资源力量,深入推进石棉特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建设,吸纳司法、行政、家庭、社会等共同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形成护“未”大联盟。
一、党委领导,构建社会支持体系。2018年,石棉县检察院牵头建立《石棉县构建“行政与司法无缝对接,建立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支持体系”制度实施意见》,加强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司法“四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格局工作力度。2019年,牵头草拟《石棉县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实施意见》,从八个方面强化了各责任单位的职责。经县委同意,建立石棉县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在县检察院下设办公室,由检察长任办公室主任。实现了在地方党委统一领导下,检察院牵头,多部门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格局。
二、整合力量,做好预防犯罪工作。一是防患于未然,做好一般预防工作。三年来,检察机关牵头建立校园法治教育制度,联合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共开展各种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0余次,其中“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50余次,家长课堂5件次,进乡镇10件次,覆盖学生、教师、家长约3万余人。近年来,石棉县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比率逐年下降,未成年人案件发案率低,未成年人犯罪势头正得到有效遏制。二是特殊关注,做好临界和再犯罪预防。通过联席制度,检察院牵头教育、妇联、团委、关工委等部门即时掌握出现问题的(不良)未成年人情况,通过罪错分级、精准帮教(观护)制度,运用社区帮教基地开展对未成年人的矫正监督与帮教,帮助未成年人重塑道德理念,培养法律意识,引导未成年人正确处理问题,尽最大力量减少未成年人犯罪。2019年以来,开展临界预防(干预)5人次,社区矫正帮教6人次,所帮教的未成年人没有一人(再)犯罪。三是正确引导,做好反侵害预防。加强同学生、家长及老师交流低龄儿童的自我保护,引导理性对待“伤害”,教会预防办法,向侵害勇敢说“不”,勇敢报警。今年以来,石棉县发生3起猥亵儿童案,均是被害人父母及时报案,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后引导侦查,得以及时全面收集证据,从而有效及时打击犯罪,避免遭受更大的伤害,同时也保护了更多的未成年人。
三、多方携手,呵护关爱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爱护。石棉县检察院立足职能,牵头带动其他部门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建章立制,开展专项行动净化环境。先后牵头教育、公安等部门建立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和看护行业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体系意见等制度。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网吧非法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校园周边商铺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疫苗安全、校园食品安全、学生宿舍安全等专项监督检查,向行政部门提出检察建议4份,提出口头意见18条。二是部门联动,共护花蕾健康成长。一方面,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和社会专业力量,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经济救助、复学就业、身心康复、法律帮助等多元化综合救助,向他们传递司法关怀和温暖。近年来,共为10名未成年被害人实施国家司法救助,开展心理疏导18人次,为1名被性侵儿童协调转学事宜,为6名困境少年提供学习期间生活资助。另一方面,对“未成年人110指挥中心”发现的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由检察院牵头,各部门竭尽所能予以帮助。如犯贩卖毒品罪周某某的2岁孩子,因母亲服刑、生父不详,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在七个工作日内即为其解决了户籍、医疗、基本生活补贴等问题。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石棉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推进“未成年人110指挥中心”建设,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政府职能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沟通协作,大力推进相关配套体系建设,汇聚各方力量参与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本文作者:冯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