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多举措学好用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颁布后,石棉县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全面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品质。
党组带头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关于《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要讲话精神,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组(扩大)会专题全文学习《民法典》,深刻领会《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全员集中学。组织全院检察人员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集体(扩大)学习会,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讲授关于《民法典》编撰若干重要问题,全面学习《民法典》的编撰历程、立法考量、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等,在掌握法条内容的前提下领悟法理。
线上线下学。组织开展网络培训,全院检察人员积极登陆“检答网”观看“民法典三人谈”视频,开展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30余篇,每天通过“学习强国”APP自学《民法典》相关内容。征订《民法典》单行本及相关资料,做到人手一本。通过每周一部务会,开展《民法典》学习讨论,分享学习成果,交流学习心得,强化民事检察能力,提高检察业务水平。
发动群众学。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微博、微信等平台宣传《民法典》,通过“三官一律”下基层、“双走访”等活动,深入乡镇、企业积极向群众宣传解读《民法典》,切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截止目前,开展《民法典》宣贯活动4次普及600余人次。
党组书记、检察长吴超平要求,全院检察人员要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将学好用好《民法典》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法律任务,把握“民法典时代”对检察工作的机遇和挑战,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检察能力,更好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