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20日-22日石棉县2020年“两会”期间,县检察院派员听取人大分团和政协分组讨论,经梳理归纳,收集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石棉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10条。5月26日,县检察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的通知》,将10条意见建议分别落实解释、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落实措施,并规定了完成时限。自5月27日至6月30日,责任领导分别带领责任部门负责人走访了提出意见建议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因不完全了解的检察工作产生的误解做了详细的沟通和解释;对应该由其他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主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相关工作,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了汇报;对县检察院自身存在的工作弱项、短板,汇报具体改进措施,表示一定会下大力气整改到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重视,对作出的解释表示理解,对相关回复感到满意。
下一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最高检、省市院对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部署安排,切实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使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权,着力提升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石棉检察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