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村级“两委”等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有效法律保障,石棉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院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对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情况进行了摸排,通过案卡查询及查阅案卷资料,对本县辖区内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执行完毕的犯罪人数、姓名、性别、罪名、剥夺政治权利起止日期等基本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发现全县范围内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执行完毕的罪犯有12人,根据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由不同的派出所执行,石棉县检察院于2021年1月12日将前期核查的数据与安顺派出所管理的剥政档案进行对比和核实,以保证数据的准确,防止出现脱管、漏管的现象。在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到来之际,要求相应的执行主体要严格执行剥夺政治权利职责,加强与本辖区的基层组织沟通,杜绝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成为选民乃至村(社区)委员的组成人员,确保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正常、依法进行,选出符合条件和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