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上级检察机关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四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主动转变监督理念、延伸监督触角、提升监督能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雅安长治久安、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切实找准检察工作定位,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全力支持保障疫情防控。派出干警2000余人次参与卡点值守、入户摸排、防疫宣传等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察,依托检察机关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向全市政法机关和律师提供远程提讯、会见、庭审等服务612人次,确保疫情期间司法诉讼活动不间断。提前介入涉疫情案件20件,批准逮捕7人,提起公诉9人。名山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汪某某妨害公务案,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秩序,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涉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倾力投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选派37名党员干警到联系帮扶贫困村、2名干警赴美姑县,开展脱贫攻坚综合帮扶和乡村振兴支援。针对产业发展、道路交通、环境卫生、安全饮水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协调项目133个,争取和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帮助70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共查办、起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家扶贫项目补助款等涉农职务犯罪32件42人。将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结合,共救助困难群众309人,发放救助金195万元。市检察院与林业部门联合出台《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护林员助力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脱贫攻坚与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共赢。汉源县检察院联系的清溪镇,被评为“第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四川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先进乡镇”,市检察院获评雅安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大力推进依法治市。有效发挥“行刑衔接”机制和平台作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66件。指派检察官参与青鼻山隧道“6·10”、雅西高速“5·16”等事故调查,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情形发生。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9起未成年人因擅自充值网游,导致家庭财产损失案件,帮助追回损失财物,并与游戏公司及有关部门联合建立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机制。立足检察建议“刚性和精准”监督,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01件。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律八进”500余次,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石棉、宝兴检察院选派通晓少数民族语言的检察官,深入民族地区进行法治宣讲,法治路上不让任何人掉队。着眼防范化解重大社会稳定风险,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7人,起诉106人。
合力保护生态环境。立足雅安生态资源优势,以最严密的法治守护绿水青山蓝天。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涉林生态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捕177人,起诉461人。深入推进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起诉非法捕捞案件116人。积极打造生态检察品牌,与周边市州和有关部门联合建立了环贡嘎山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青衣江检察联盟协作、瀑布沟水电站水库跨区域生态保护联动等系列生态保护合作机制。市检察院与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管理分局共同制定《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公益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被列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省级重点创新项目。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充分考虑企业发展实际和经营需要,依法采取更加精准务实的司法政策。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将“构罪即捕”特别是涉及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犯罪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到位,作为顽瘴痼疾进行整治。深入推进“久侦不结”影响企业发展的涉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并全部清零,助力企业轻装前行。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切实做到谦抑审慎司法,充分体现司法温度,最大程度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67人,起诉172人。市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法律监督试点单位,建立66名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台账,对因企业经营申请外出的矫正对象,强化依法监管,并保障及时外出经营。
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力投入平安雅安建设
坚持打击犯罪、社会治理同步推进,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以及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共批准或决定逮捕各类犯罪4920人,起诉8574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抢拐骗等侵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犯罪,批捕1599人,起诉2079人。深入开展禁毒防艾专项整治,批捕涉毒犯罪819人,起诉1083人。市检察院结合办案,推动新型毒品“氟氨酮”列入国家毒品管制目录。聚焦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开展打击新型网络犯罪暨“断卡”专项行动,对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骗取老百姓“血汗钱”的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批捕195人,起诉147人。雨城区检察院办理的特大境外网络赌博25人犯罪团伙案,挽回经济损失5.4亿元。深化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活动,起诉9件18人。天全县检察院办理的彭某某、李某某采用工业硫磺熏蒸20吨“毒笋子”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编入《涉农检察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有力维护司法公正。将防冤防错作为诉讼监督的底线,强化证据审查,因证据不足不批捕525人、不起诉74人。加强侦查监督,监督应当立案而未立案155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30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54件。对“另案处理”、在逃人员加强跟踪监督,依法追捕168人、追诉709人。以抗诉为核心推动刑事审判监督全面提升,办理刑事抗诉案件49件。运用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的方式提升监督质效,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3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760人,发现监外执行与社区矫正不当384人,纠正脱、漏管75件。深化“派驻+巡回”监管场所检察监督模式,集中治理“纸面服刑”,在全省率先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机制,实现巡回检察全覆盖。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成效明显,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
坚持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有力促进和谐雅安建设。完善民事行政多元化监督格局,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143件,提请抗诉及抗诉23件。深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成功办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18件,有力捍卫司法权威。用好检察建议提升监督实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9件,促成和解17件,提出民事行政监督类检察建议558件。创新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异地协作办案机制,提高监督精准性和矛盾纠纷化解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4件,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有针对性地向法院或行政机关提出建议,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问题产生。
深化监察检察衔接,有力推进反腐败工作。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市检察机关共划转政法编制115名、转隶58人。改革前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62件76人,改革后受理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45件162人。市检察院办理的陈某受贿案、名山区检察院办理的杨某贪污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例。依法行使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14个罪名的侦查职能,市检察院直接立案查办4件4人。
三、坚持人民至上根本立场,切实提升司法为民成效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批捕涉黑恶犯罪37件92人,起诉25件286人,追诉漏犯12人、漏罪30起。发挥“头雁”作用,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恶案件21件253人。其中,“2·08”“5·11”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被评为四川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优秀案例。深挖涉黑恶犯罪背后的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办理“保护伞”案件6件11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犯罪6件10人。坚持“打击”与“治理”并重,向涉案及主管单位发出综合整治类检察建议28份,回复率100%。针对黑恶势力非法采砂采矿乱象,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余份。全市检察机关1个集体、1个办案团队、4名个人获省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密切关注农民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办理拖欠农民工薪酬、追索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金等类型的支持起诉案件221件。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为153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78万元。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妥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捕110人,不捕95人,不捕率为46.34%;起诉185人,不起诉52人,附条件不起诉65人,不诉率为38.74%。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8人,起诉81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做实66名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00余次,覆盖11.2万名师生家长。倾力打造雅安未成年人检察团队和“未雨情工作室”品牌,构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支持体系,与行政机关、群团组织共建“未成年人保护110指挥中心”,该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检察机关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十大典型事例。《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支持体系的雅安模式》入选《法治蓝皮书·四川省依法治省年度报告》。
忠实履行公益保护职责。自2017年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来,雅安检察机关凝心聚力,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以“国家队”的身份捍卫公共利益,公益诉讼工作连续三年居全省第一。聚焦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身边事,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聚焦污染防治、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问题,收集公益诉讼线索1674件,立案1644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22件。紧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财产保护,督促收回土地出让金2.93亿元。建立20个公益诉讼工作站,黑龙江、浙江、河南、四川4省28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雅安公益诉讼工作时给予充分肯定。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独特程序价值,以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22件。
创新为民办实事举措。聚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治重化积”专项工作,对上级院交办的每一件重复信访案件,都由承办检察院的院领导包案化解完毕。推行“延时+预约”服务,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延时服务,建立预约检察官释法说理制度,办理来信来访2973件,坚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7日内回复100%,坚决做到不让人民群众的来信“有来无回”。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食药品领域专项检查51次,督促解决“窨井盖损毁缺失”等突出问题,保障群众“舌尖上”“脚底下”安全。名山区检察院积极开展“MS360”品牌创建活动,将12309中国检察网融入“茶源名山”APP,提供12项线上检察服务,满足群众法律需求。
四、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实质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分类定岗,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员额检察官统一调整到一线部门办案,两级检察长带头办案141件。做好改革“精装修”配套工作,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有关政策规定,形成与办案数量、办案质量、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直接挂钩的多级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各类检察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检察委员会权力运行,修改检察委员会审议范围和程序,完善办案权限和责任,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按照案件类型重组业务机构,市检察院内设机构减少4个,县级检察院内设机构减少47.5%。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已经形成。
切实转变理念履行新时代检察监督使命。全面推行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效评价指标,2021年,“案-件比”为1:1.18,退回补充侦查、延长起诉期限案件数分别下降13.7%、79.09%。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严格规范退回补充侦查审批程序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司法程序空转,减轻当事人诉累,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办案程序更“友好”、结果更公正。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开展“降低羁押率的有效路径与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工作”,全市审前羁押率为46.01%,无社会危险性不捕率为13.32%,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161人,采纳建议释放或变更101人,同比上升34.67%。探索完善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机制,与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确保落地见效。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2534件3932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起诉655人,占16.66%;提出量刑建议2925人,采纳率为96.65%;适用速裁程序办理690件,占出庭案件的36.41%。
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政协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或通报重要工作、重大部署等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听庭评议、公开听证等活动,各级代表、委员共2000余人次“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334条、案件程序性信息13032条,公开法律文书5771份。讲好雅安检察故事,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4559篇。全市开展公开听证案件87件,把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争议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审查过程公开化,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
五、不断培根铸魂提升素能,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干警思想政治水平进一步提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不断加强全市检察机关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向市委及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149次。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党史学习等主题教育。积极推行“党建业务融合发展五个力”党建工作模式,全市检察机关形成了“阳光检察·执法为民”等9个各具特色的机关党建品牌。
坚持从严治检,检察机关廉洁形象进一步彰显。抓住领导班子“关键少数”,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党组决策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班子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适用“自查从宽”政策处置4人,全面倒查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恶案件36件,组织案件质量评查188件,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完成对16117件减假暂案件逐案全面核查,将11件存在问题的案件移送相关单位。
坚持人才兴检,队伍素能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实施全市检察机关“蝶变人才培养工程”。组织开展自主培训37期、参训7300余人次。组织参加上级检察院业务轮训311人次,参加网络专题培训5800余人次,实现全市检察干警培训全覆盖。推进“检察官教检察官”模式,组织开展全市检察微课建设和精品微课评选工作。积极争取4名省检察院优秀青年人才到雅安挂职锻炼,促进县区检察院业务水平提升。
过去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力促进雅安发展稳定,125个集体、17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22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表彰为精品案件、优秀案件。市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连续四年进入全省检察机关绩效考核第一等次。在2021年省委政法工作会上,市检察院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唯一代表,作了《把牢宪法定位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建立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的交流发言。
过去五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开展工作创新,先后涌现出“路地合作”打击铁路沿线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保护110指挥中心”等一批喊得响的极具雅安特色的检察品牌,16项工作获得省检察院创新认可。省检察院先后将11项试点工作交由雅安实施,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听证制度试点单位、全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全省唯一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试点地区。
过去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科技强检,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宝兴、汉源成功创建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市检察院派驻雅安监狱检察室成功创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名山区检察院获评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荣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过去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班子队伍建设,为全市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芦山县检察院郭伟获评“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
回顾过去,雅安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不开阔,办法举措还不多,自觉服务大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检察监督的质量和效果与新形势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面对新时代检察监督职能的转变,检察机关的监督理念和队伍素能还有一定差距,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
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使命,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均衡发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作出新贡献,为雅安深入推进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和市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结合检察职能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用法律监督的实际行动承担起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把讲政治和抓业务辩证统一于司法办案中,通过办案最大限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政令、检令畅通。
二、围绕中心强保障,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推动“三城三示范”,为加快建设经济繁荣雅安、开放活力雅安、幸福和谐雅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配合做好涉藏安全维稳工作;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提高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突出问题的精准打击力;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加大对危害生产安全犯罪防治力度,依法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相关案件,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雅安建设。依法审慎办理涉科研经费案件,对重大科研活动中的职务犯罪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完善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各项检察政策,加大对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问题的监督力度,更实支持企业经营发展。落实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机制,用好司法救助制度“应救尽救”,依法办理涉农案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全面推开“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积极参与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和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促进绿色低碳优质发展。加大对重大工程建设、交通物流等领域的法律监督和司法保护,助力雅安深度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发展,推动建设开放活力雅安。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依法从严惩治危害公共安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侵害老人妇女儿童等犯罪,切实保障民生福祉,推动建设幸福和谐雅安。
三、强化监督重质效,自觉聚焦公平正义忠诚履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积极推进与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办案信息共享、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以刑事拘留为重点,加强对剥夺、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监督。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强制措施的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双向衔接。深化刑事审判监督,加强对法院指令异地再审、自行启动再审后改判、二审不开庭审理案件监督,建立重大审判监督案件报告协调机制。深化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完善审前未羁押犯罪交付执行监督机制,强化假释提请、裁定的实质性审查和监督。做强民事检察,会同有关部门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强化民事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做实行政检察,加大行政生效裁判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力度,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加强与行政机关全国性专项整治协调,强化与中央环保督察、审计、监察等衔接,探索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赔偿适用,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磋商程序,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整改。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不断增强依法反腐败合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检察办案,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以优质的监督成效,赢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群众的支持。
四、筑牢基础强队伍,全面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鲜明“崇尚实干、有为有位”用人导向,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注重培育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扎实推进新型办案团队建设,统筹抓好高层次人才锻造、基层人才积聚和青年人才培养等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着力锻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勇于争先创优,不断提升雅安检察机关在全国全省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各位代表,新的蓝图已经绘就,新征程的号角已经吹响。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不甘人后、勇争一流的昂扬姿态,强化迎难而上、向险而行的责任担当,开拓进取、敬业奉献,不断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业绩,为雅安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贡献新的更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