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作为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暖民心工程。今年9月控申科干警到新华乡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控申科干警来到王某琼家中,了解到王某琼系刑事被害人王某平妻子,于2002年2月因与被告人王某胜发生纠纷时,被王某胜持镰刀故意砍伤,并致其死亡。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王永胜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王某平去世后家里失去了劳动力,由于赔偿一直未能执行,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赔偿。2002年以来家里由王某琼照顾两个女儿生活,王某阳、王某语患有先天性智力障碍,生活无法自理。王某琼家又是我县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负担较重,主要依靠低保金,生活存在困难。
调查结束后,检察机关立即对受到侵害且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王某琼一家,开展了国家司法救助,让他们在困境中重拾生活希望,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让被救助人及亲属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