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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人民检察院首次使用无人机进行调查取证

发布时间:2019-05-22  来源:本网  点击量:2073  

 5月22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城厢镇十里村出现焚烧秸秆情形,造成大气污染,为保护环境,加强环境治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奇、副检察长柯斌带领办案干警、技术人员首次使用无人机对秸秆焚烧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

 公益诉讼案件现场大多在户外,调查取证环境复杂,难度大,技术要求高。传统拍摄方式完成取证需要多点位拍摄,且受制于道路交通等不利因素,完成取证工作常需要数个小时。同时,传统拍摄取证方式存在视角局限、效率低下、前后对比不明显等技术瓶颈,而应用无人机航拍技术能够很好地解决上述技术难题。无人机站位高,具有拍摄面广、动态跟踪、细节捕捉等优势,既能拍照,又能录像,特别是俯视全景拍摄,无盲区,完全摒弃了传统拍摄记录的缺陷。

 无人机的配备和使用,体现了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树立科技强检、智慧检务的理念,强化了信息技术与公益诉讼工作深度融合,积极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供技术支撑。近期正值油菜收获的时节,个别乡镇在露天焚烧秸秆现象不时发生,无人机的投入使用,对秸秆焚烧等破坏环境的行为开展监督工作发挥有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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