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武汉暴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源头直指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打击涉野生动物领域的各类犯罪行为,2月13日,天全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会同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及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等人员一行到县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进行排查防控工作,以进一步加大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管理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全县的31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分布在各乡镇,驯养的野生动物主要有野猪、七彩山鸡、石蛙、豪猪、竹鼠、蟾蜍 、棘腹蛙、蛇类等种类。一行人员分别到老场乡禾林村姚清养殖场、香林村金豪豪猪养殖场、仁义乡共和村鑫耀家庭农场等驯养繁殖场进行细致排查防控工作,对驯养的野生动物数量、种类、采取的消杀措施一一进行登记,并对养殖经营户提出要求:一是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卫生安全防护意识,在疫情解除前,暂停一切驯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出售、引种、转运、食用等行为;二是驯养繁殖场所实施封控隔离、加强卫生消毒措施;三是加强巡护,如发现驯养的动物有异常伤亡情况,要及时上报林业部门。林业部门还与各养殖经营户签订《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承诺书》,在各养殖场张贴《关于加强野生动物监管的通告》、《隔离告示》等。
在此次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中,发现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的防疫及检疫工作中仍存在管理漏洞,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未严格履职等问题,对此,天全县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加大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管控力度,织密织牢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网”,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