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管辖申诉案件的具体范围:
(1)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
(2)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
(3)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
(4)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
(5)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