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军率市人大调研组一行到天全县检察院调研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建文、县检察院检察长邹君陪同调研。市检察院、县人大法工委、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经商局、县经科局相关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企业代表参加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邹君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三大项审议意见汇报了天全县检察院落实意见的具体举措,一是加强重点环节检察监督,慎用强制措施,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电信网络犯罪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营造公平稳定营商环境;二是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营造高效方便营商环境;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法治宣传,建立健全检企共建长效机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对下一步继续更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提前谋划,发挥检察职能,为“六稳、六保”目标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汇报完毕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代表、企业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和实际,对共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建议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配合;二是开展有针对的宣传工作,针对不同企业、行业进行宣传,提高法治意识;三是立足检察职能,继续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为抓手全方位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市人大调研组指出天全县检察院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按照意见进行了对照和落实,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强;结合职能职责,更有针对性的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检企共建机制让企业安心生产,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在思想上继续更加重视,继续探索、思考防范普遍问题的方法,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二是紧密结合职能职责,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律指导和监督;三是加强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和企业都能理解和支持,共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人民群众更有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