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建设生态经济强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322件499人,同比分别上升34%和123%。其中:受理审查逮捕43件119人,审查起诉143件228人。获得“四川政法先锋”等多项荣誉称号,14个集体和17名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检察工作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批示2次、市厅级领导批示1次、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批示7次。
一、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以检察服务助推长治久安
依法保障民营经济。结合检察职能,延伸法律服务经济发展触角,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设接待民营企业窗口“绿色通道”。将辖区内采矿业、建筑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林牧渔业、住宿餐饮业、交通运输业作为重点对象,深入推进点对点“订单式”普法工作,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向全省推广。深入开展检企共建,组织检察官走进民营企业调研、宣传8次,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参观、座谈4次,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办理案件检察听证会,及时消除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司法办案的疑虑,在保障当事人合法申诉权的基础上,真正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人和。
持续深化社会治理。建立检调对接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充分运用视频接访、12309平台等,受理控告、申诉等各类信访案件21件,信访总量同比上升62%。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减假暂”案件全面摸排,对天全县内2018年以来的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不当情形13件,提出书面监督意见5件、口头监督建议8件。依法办理雅安市水投公司原党委书记高某某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加强与政法委、财政等部门对接,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司法救助联动机制。办理司法救助3件8人,发放救助金2.5万元。
全力守护生态安全。依法严惩占用农地、非法采矿等犯罪,起诉7件17人。联合开展跨区域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提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开展“守护熊猫家园,共建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展板、相声、快板、有奖问答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向700余名师生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
二、履行法定检察职责,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持续有力。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43件119人,提起公诉89件142人,不起诉36件40人。深入开展“断卡”行动,依法对刘某、冯某某等人帮助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2件8人提起公诉。依法对彭某某、李某某采用工业硫磺熏蒸20吨“毒笋子”案提起公诉,被最高检评为“涉农检察典型案例”,入选《涉农检察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丛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撤案8件,侦查活动违法书面提出纠正8件、审判活动违法书面提出纠正3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2件。纠正监管场所刑罚执行违法12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2件。刑事案件“案件比”1:1.08。
民事行政检察更加精准。贯彻落实民法典,完善民事行政多元化监督格局。受理各类民事生效裁判、调解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终结审查1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22件。支持张某某等农民工讨薪提起诉讼12件,帮助追讨工资24余万元,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联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深入广场、社区、乡村、林区、校园等重点场所开展森林防火法治宣传10余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主动对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调取证据材料,找准全县森林防火薄弱点、隐患点,发出检察建议10份,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依法履职。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推进。加强与行政机关、公益组织的协作配合,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鸟类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站2个,进一步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渠道。聚焦污染防治、国土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立案5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件,发出公告8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开展窨井盖问题专项治理,与住建、交通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份。开展题为“分类在指尖,文明在心间”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向老百姓发放垃圾分类图片及现场讲解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砂石专项行动和长江流域“十年禁捕”专项监督活动,提前介入砂石领域犯罪2件,批捕2件4人。探索推行“非法捕捞现场庭审+增殖放流+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较好地修复了违法行为损害的水生态环境。严厉打击动物园假借“合法外衣”实施危害野生动物犯罪行为,获得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批示。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断加强。首次运用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履行管教义务,将12名未成年人监护人纳入强制亲职教育。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从严从快批捕3名特定监护人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切实履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讲好“开学第一课”,通过检察官说法、知识竞赛、有奖抢答、观看教育短片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4次,发放宣传册500余份,覆盖师生1000余人。
三、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以检察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干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措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6次。组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会开展政治理论学习30余次。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党组决策的科学性,夯实党支部建设,强化党建、业务统筹融合发展,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业务,打造“同心圆”党建品牌,先后被市委、县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强化对员额检察官和主管人财物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充分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防,引导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如实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9条,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堤坝”。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立“6+5”顽疾整治体系,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填报自查表5轮,查摆问题130个,按照“清单制+查改制”全面整改,建立完善机关管理、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等规章制度42项,固化整改成果。
全面提升素质能力。全力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积极争取县委、政府支持,基本完成基础设施改造、检察文化打造工程。推行绩效推进会每月例会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加快工作节奏。建立院领导“AB角”工作补位、分工协作机制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轮岗机制,设定员额检察官年度办案数量指标,确保院领导及各部门职能明确、职责清晰,促进人岗相适,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1名干警家庭荣获四川省“最美家庭”荣誉称号。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荣获四川省文明委继续保留“文明单位”称号。荣获,四川省“四川政法先锋”称号。荣获雅安市“市级节水型”单位等荣誉称号。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庭审观摩、开门纳谏等活动100余人次。深化检务公开,让检察权在阳光在运行,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49条、生效法律文书148份,开展案件质量评查7次,评查案件34件。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监控案件87件,发送期限预警通知48次、流程监控通报19期,接待律师58人次。加强对外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影响力,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83篇。
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遵循“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积极打造基层检察院品牌,争创一流业绩,一以贯之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方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政治与法治的关系,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
思想,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安全环境和美好生活需求的新期待。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县委“高质量建设生态经济强县”的工作总揽和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桥头堡,绿色发展示范市先行区”的发展定位,找准检察服务的着力点。坚定不移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川藏铁路、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和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融入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宣传、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用好检察听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综合运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侵害民生犯罪,重点关注网络犯罪、毒品犯罪、职务犯罪等,持续用力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大对生效裁判结果、诉讼程序、虚假诉讼、民事执行的监督,增强民事检察工作质效。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强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坚持提质效、拓领域,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机制。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办案能力水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五个过硬”要求,自觉以更强本领担当作为。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
推进捕诉一体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改进办案方式,提升办案效率。从严压实领导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有效发挥率带作用,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实现对单位、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全覆盖,严格落实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业保障政策。健全人才培养、干警轮岗锻炼规划及实施办法,注重典型示范带头,让榜样引领政治强、业务精。
五是夯实基层基础,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以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确定的“基层检察院建设联系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争取支持,紧紧围绕基层院建设重点,以“三培育三引领”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智慧检务建设,促进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适用化建设,加大科技在司法办案中的运用,构建新时代“五型”基层院,积极争创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