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一起房屋拆迁补偿行政争议监督案件听证会,听证会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贵强主持。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法院、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建设局、喇叭河镇人民政府、拆迁组工作组人员及案件当事人到场参加了此次听证。
2019年3月5日,天全县政府发布《关于集中区(脚基坪工业组团)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决定》,罗某某的两处房屋在此次征收范围内。一处房屋系罗某某于1987年修建,双证齐全。而另一处房屋无产权证明,罗某某称该房系90年代初期原天全县电力公司在修建沙湾电站大坝涨洪水将罗某某的屋后房基、猪圈冲毁,经协商天全县电力公司将其5间半职工宿舍房赔偿于罗某某,赔偿协议已遗失。其间,罗某某的哥嫂提出该房系赔偿其母亲,所以罗某某的哥嫂对该房也享有份额。经过拆迁工作组核实,最后就两处房屋均与罗某某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自建房屋补偿款已支付罗某某,而另一处房屋以房屋有争议,补偿款暂存于乡政府账户上。自此,罗某某便以拆迁房屋确权、政府行政征收行为、政府安置补偿职责履行及行政协议所涉房屋评估价值过低等为由先后向县法院、市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和多起行政诉讼,其诉求均未得到法律支持。对房屋征收决定案经一审、二审、再审,现申诉到省检察院。经省检察院与天全县院衔接沟通后,天全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安排分管副检察长负责,组成办案组办理此案,经调阅卷宗材料,全面梳理案件证据,并实地进行走访调查,逐项研究分析案件争议点。为彻底解决纠纷,天全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此次听证会。
听证会紧紧围绕当事人房屋产权归属、房屋评估价值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法院判决事实认定、适用法律等听证问题进行听证。法院、住建、自规等部门代表结合职能充分发表了意见和看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代表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意见。
下一步,天全县检察院将持续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做好该行政争议纠纷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