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由天全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天全县第二初级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章某某贪污、受贿一案在天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为扎实推进“转作风、树新风、作表率、抓落实”专项行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天全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邹君带领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11人参加庭审观摩,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向法庭分组出示证据,证据之间环环相扣,形成证据锁链,并就案件的定罪量刑与辩护人进行了激烈的辩论,顺利完成了该案的犯罪指控。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章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公诉人结合被告人的成长、工作经历释法说理,以“时刻坚守底线意识,时刻遵章守纪是本职,清正廉洁是平安是荣耀”为引领,向观摩庭审人员进行廉政教育、警示大家算好人生“七笔账”、走好人生路。通过此次警示教育,干警表示将时刻牢记清正廉洁的检察底色,以案为鉴,坚定理想信念,坚守遵纪守法的底线,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