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天全县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农业农村等单位,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在天全河流域小河段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有效修复因非法捕捞对天全河流域造成的破坏,维护县域水生生物多样性。
活动中,赔偿义务人王某甲、王某乙与现场参加人员共同将重口裂腹鱼和齐口裂腹鱼等本地鱼种鱼苗1万余尾放流至水域中,该类鱼苗生命力和适应能力强,能有效修复天全河流域鱼类种群数量,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不仅让赔偿义务人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及时有效修复了受损的生态环境,更是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法治课,让广大群众知晓非法捕鱼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生态修复民事赔偿责任,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