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到大坪乡
进一步落实廉洁重建监督员制度
5月9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奇带领副检察长柯斌、预防办主任张力一行三人到我县大坪乡,进一步落实“廉洁重建监督员制度”,并召集全体监督员进行再培训。
会上,副检察长柯斌对“廉洁重建监督员制度”共建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大坪乡党委书记任生武通报了大坪乡灾后重建工作重点和规划项目情况,并对监督员的工作进一步作了要求。最后检察长刘奇结合芦山县龙门村的真实案例强调了“廉洁重建监督员职务”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以下三点意见:一是明确了设立“廉洁重建监督员制度”的目的就是保护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的安全,严防乡、村、组干部在灾后重建中发生职务犯罪;二是大坪乡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廉洁重建监督员制度”,要充分保障监督员履行职责,乡、村在开会宣布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或涉及灾后重建相关事务时,务必要保障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提议权;三是监督员要主动、认真地开展监督工作,要积极参与乡上、村上的会议,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监督资金使用,大胆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做好监督记录,如果发现问题及时向我院或乡纪委反映情况。
这是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我县“全力突出重建、奋力突破发展”工作大局,体民情、察民意的又一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