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服务灾后重建
近日,我院驻乡镇检察室及民行、控申部门的干警一行深入我县始阳镇,就该镇乐坝村十组村民高某某反映乐坝新村聚居点规划占用其宅基地建设不合理及反映乡村干部不解决处理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并协助乡、村两级干部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目前,对高某某反映的问题已得到着实解决,有效保障了灾后重建进度。
始阳镇乐坝新村聚居点是“4.20”地震后该镇确定的农房集中重建的建设点,该新村聚居点按照集中化、现代化、优美化、城镇化的原则并结合新农村建设进行统规统建。新村聚居点重建农户共有68户,占地面积 53.9亩,修建房屋户型有3人、4人、5人三种户型。高某某家庭成员有妻、两子和母亲共5人,其中长子已成年。“4.20”地震后,高某某房屋严重受损被拆除。其宅基地因新村聚居点规划被征用。且高某某也按5人户型交了第一期建房款5万元。就在农房正如火如荼建设时,高某某却以其宅基地内规划修建两户及其长子即将成婚,修建5人户型不能满足其全家居住为由不准施工单位修建。对此,高某某还四处信访并反映情况到我院。我院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的工作平台,由分管检察长胡贵强带领,乡镇检察室及民行、控申部门干警一同到始阳镇政府,走访了乐坝新村聚居点分管镇长及包村干部,对高某某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之后,又驱车到乐坝新村聚居点实地查看,到高某某家与他进行交谈。得知规划期间,由于高某某在外打工,其妻与其母亲因婆媳关系不和,征用协议及委托建房等手续都是其母亲作为户主签字认可,但至今仍未领取征地补偿款。而高某某称新建房屋不能满足其家庭居住需要也是个现实问题。事后,我院就高某某反映的矛盾问题迅速与乡、村干部进行沟通。3月26日,我院检察室及民行、控申部门干警再次到始阳镇政府就该事解决情况进行跟进,乐坝村支部书记高益昌专门就高某某反映的矛盾问题及如何解决的方案向我院干警进行了交流。通过乡、村干部协调及农房重建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目前决定由高某某个人在其宅基地重建,不再纳入新村聚居点的规范建设,高某某仍同样享受灾后重建相关政策补助。我院庚即向高某某作出回应,并就纠纷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及高某某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释明。高某某再三对检察机关协助调处这起矛盾纠纷表示感谢。
这是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把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作为服务灾后重建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的实际行动,同时也是我院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群众工作效果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