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积极推行三项措施
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权利
为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确保检察权规范有序行使,我院积极推行三项措施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权利。
一是进一步畅通预约渠道。我院开通了新浪微博律师预约账号、QQ预约账号,并加入了全市律师预约QQ群,公布我院案件管理部门接受预约的电话号码,提高了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效率,体现了便捷、高效的服务水平。
二是严格规范复制收费。我院严格按照川检发案管〔2013〕30号文件精神,在未取得《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禁止私自收费、收费不提供依据等行为,为依法、高效地做好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复制案卷材料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是大力提升硬件配备。我院新配备高速扫描仪、卷宗自动装订机、彩色打印机等设备,为下一步设立律师专用阅卷室打造了硬件平台。
据统计,我院案管办自2012年12月成立以来,截止目前共接待律师32人次,分别为申请阅卷22人次,要求听取意见8人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2人次;其中正式运行全国统一业务软件以后受理申请阅卷7人次。所有申请事项均在当日安排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