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成立深化检领导小组的通知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本院各部门: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高检办字[2013]187号)和省院相关要求,为有效推进我院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我院决定成立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刘 奇 检察长
副组长:柯 斌 副检察长
胡贵强 副检察长
张晓云 纪检组长
龚 军 政治处主任
廖 亮 检委会专职委员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对全院检务公开工作负责,各副组长对分管部门检务公开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统筹、协调等工作。各部门为检务公开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为检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对所在部门应当公开的检务信息及时进行审核,并督促专人具体实施本部门相对应的检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1、信息审核组。由副检察长柯斌、胡贵强组成。主要负责试点期间对分管部门公开的信息进行总体指导、审核。
2、规章制度审拟组。由副检察长柯斌、检委会专职委员廖亮负责,成员:陈盈吟、高志蓉、吕勇。负责对检务公开工作拟定相应工作制度等。
3、网络平台服务组。由副检察长胡贵强负责,成员:罗袁俐、任旭、奉友驰、黄小东、吕宾、邹涛。负责及时收集检务信息公开后网络上群众的意见、需求、控告、申诉等信息,并将信息交办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置、答复和舆情收集引导。
4、宣传报道组。由政治处主任龚军负责,成员:高伟、马伟、佘盛兰。负责对检务公开试点工作进行相应宣传报道。
5、考评组。由纪检组长张晓云负责,成员:洋锦、沈丽君。负责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局检务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评。
6、保障组。由副检察长柯斌负责,成员:洋锦、陈萍、吴琦炜。负责对全院检务公开工作提供物质和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