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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以案说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5-01-07  来源:本站  点击量:1621  

我县灾后重建项目多,资金密集,在灾后重建过程中,相关单位、个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生,个别行为已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近日,我院提起公诉的涉灾后重建的被告人刘某某合同诈骗一案,经法院审理,刘某某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我院将案例编制为以案说法手册发送到相关单位、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201412月至20151月,我院干警深入到涉及灾后重建的单位开展了以案说法宣传活动,为警示涉及灾后重建的单位、个人,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此次宣传活动范围包括全县15个乡镇及50余个涉及灾后重建项目的单位、企业。宣传内容包括警示案例、检察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合同诈骗罪等罪名的相关规定及我院门户网站、举报电话、微博、微信。宣传活动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维护灾后重建秩序为主题,通过散发我院印制的以案说法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各个灾后重建项目的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宣传法律知识,引导各灾后重建单位依法解决问题,有力维护灾区正常的社会秩序。

通过宣传,体现了我院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强化了法律监督职责。有助于提高重建项目施工方和监理方的法律意识,预防各类涉灾刑事犯罪活动,确保灾后重建的顺利推进。各涉及灾后重建的单位均表示,通过这次以案说法宣传活动,学到了法律知识,解决了疑问,保障了自身的权利,维护了社会的公正,为灾后重建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有力地维护了地震灾区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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