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决策,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9月5日,由天全县人大组织召开的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在天全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建文主持会议,县政法委书记陈良军、副县长曾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食药监局、县农业局等13家单位相关负责人及县检察院民行科全体干警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上,天全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奇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概念、背景、意义、主要内容、方式及最高检、省院、市院对公益诉讼工作相关部署、工作要求以及我院当前公益诉讼工作推进情况向与会人员作了全面汇报。各参会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就 履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积极交流发言。副县长曾勇就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行充分肯定,他指出,县政府将积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和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压紧压实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将推进公益诉讼制度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建立健全信息互联互通协作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重视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政法委书记陈良军强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党中央实现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是大势所趋,形势所需、责任所在、民众所盼,各方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重要意义。检察机关要严格行使好公益诉讼这项新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为构建“绿美天全”贡献力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建文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针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领域,各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应当各司其职,加强联系协作,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有序开展,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二是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民诉法和行诉法要求,在全面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同时,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严格履职,规范执法。三是坚持预防为主,充分发挥诉前程序的作用,把问题尽可能解决在萌芽状态,把利益损害尽可能降到最小。四是借助各单位的普法宣传平台,做好以案释法工作,扩大公益诉讼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共同营造保护公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