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在搭建起未成年人“110”平台后,首次召集县法制办、团县委、教育局、食药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交通局,并特邀县人大办、县关工委、妇联参加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会议。
2018年7月份,天全县人大常委会、天全县人民政府分别对我县学前教育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在调研中发现我县公办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62所,但是无证幼儿园15所,涉及在园幼儿园1039人,同时幼儿园还涉及到食品、消防、校车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天全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该项报告所涉及的问题,庚即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集联席会。会上,天全县人民检察院通报了办理的一起“黑校车”严重超员案件及我县学前教育情况。各职能部门针对所涉及的职权范围,对前期开展的工作进行了简单的汇报,同时指出在监管、执法过程中面临的现实状况和困惑。与会人员高度肯定了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召集会议的及时性和必要性,指出学前教育问题需要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共同合力解决,建议天全县人民检察院以案件办理为契机,形成专门的司法建议报告向政府汇报,让政府更加重视该问题,做好学前教育的工作。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贵强指出,与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座谈后,让检察机关对当前的幼儿园的现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希望通过今天的会议促进各部门认真履职,检察机关也将继续发挥牵头单位的作用,发挥检察职能,会后将认真研究该问题,为我县学前教育工作的改进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