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邹某、王某等24人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保险诈骗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奇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县办理的首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该案涉案被告人24名,涉嫌犯罪事实数十余笔,案卷材料四十余卷,作案区域涉及两条国道,五条省、县道。庭审前,刘奇检察长召集公诉组成员多次分析研判案件事实、证据,并做好充分的庭审准备。庭审中,刘奇检察长对争议焦点进行了详尽的释法说理,并对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辩论观点予以强烈回击,并当庭进行深刻的法治教育,劝诫被告人认罪伏法、吸取教训,最后,24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本次检察长亲自出庭支持公诉,彰显了我院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更加有效地震慑黑恶势力,严厉打击了涉黑涉恶犯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