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5月29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在县公安局正式挂牌,天全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曾勇,天全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邹君共同为检察室揭牌,县检察院和公安局主要办案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揭牌仪式,揭牌后,双方召开联席会。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杨江华、市级人民监督员姚康清参加。
联席会上,双方共同会签了《关于开展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部门派驻检察室实施细则》,明确了检察室的工作原则、监督范围、工作方式、工作机制。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邹君对检察室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摆正位置,做到“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共同促进司法公正;二是进一步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加强监督,依法监督;三是检察人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四是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多提意见建议,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设,做到件件有回音。
天全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曾勇表示,对检察机关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工作全力支持,公安机关要以问题为导向,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要与检察机关建立长效机制,特别是探索建立案件巡查机制,定期联合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所有办案部门开展案件巡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共同提高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