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促使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按照《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止懒治庸”专项整顿活动和禁令教育活动检务督察工作方案》,雅安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室组织三个督察组,采取联合交叉督察的方式,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止懒治庸”和禁令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
本次督察活动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督察组成员由两级院纪检组长、市检察院机关纪委书记和政治部副主任组成,具有丰富的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并且实行回避原则,督察组成员不督察本院开展工作情况,为专项督察活动取得实效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督察活动方式多样、注重实效。采取“看、听、查、访”多种形式开展督察,注重以现场观察、蹲点守候、监控调取、摄像拍照等暗访方式获取第一手信息,并且通过查看档案材料、开展问卷调查、与干警座谈、走访群众等有效形式全面客观掌握真实情况。三是督察内容细致全面、重点突出。三个督察组均严格按照市检察院纪检组制定的《联合交叉检务督察工作操作细则》,对被督察单位开展“止懒治庸”和禁令教育活动进行深入细致的对照督察,既肯定了被督察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好的工作做法,又督察出了各单位客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四是督察成效明显,达到了预期目标。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室对三个督察组的督察结果进行梳理汇总后,呈报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后续将反馈各单位并督促整改提高,最终达到提升队伍能力素质、促进检察工作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