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实际,努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一是强化对接,完善联系服务机制。成立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对接民营企业,为企业解决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出台了《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与县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完善民营企业有关法律问题的收集、反馈等机制,合力解决民营企业诉求。
二是履职尽责,依法打击经济犯罪。重点打击影响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等,加强对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的法治宣传,努力优化企业发展和成长的法治环境,近两年来依法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3人。
三是优化服务,及时解决企业诉求。落实检察长挂点帮扶民营企业制度,制定走访企业计划,检察长不定期到联系企业走访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切实当好企业的“服务员”。结合“法律七进”,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检察长、副检察长、各部门负责人分批次深入企业送法,宣传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举措和成效,听取企业诉求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服务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