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天全县检察院对张某(化名,女)申请司法救助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人民监督员对听证会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申请人为一强奸案被害人,被告人已被天全县人民法院判决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受害人未获得民事赔偿。近三年,申请人母亲刘某以委托代理人身份多次到天全检察院信访,提出诉求。为维护社会稳定,天全县检察院对刘某进行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并召开听证会对张某开展司法救助进行评议。与会人员围绕案件事实、调查情况、法律适用等情况发表了意见。经评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申请人张某符合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应当对申请人张某进行国家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