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生态文明建设归根到底是人民福祉所在,但近年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为切实保护汉源生态环境,共建大美汉源,汉源县检察院从多方面入手,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精准化打击。今年以来,共办理环保类案件24件。其中,水污染治理类6件,垃圾清理以及人居环境保护类2件,森林资源保护类1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有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130830.14元生态修复赔偿金已获县法院判决全部支持,另有2件正在办理中。
二是多元化监督。充分利用环保督察、两法衔接、以案挖案、群众举报等渠道,拓展环保案源线索,强化诉前程序。今年以来,共收集各类环境保护类线索88个,依法立案88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件,均被有关部门采纳,所余案件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是常态化联动。深化 “瀑布沟水电站水库跨区域保护联动机制”“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跨区域生态保护联动机制”,持续加强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信息资源共享、办案工作通报以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方面的协作配合。与法院、司法、林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财政等十多个部门建立了信息通报、联席会议、案件移送、公益赔偿金管理使用机制,在损害鉴定、修复治理、诉前程序等环节协作联动。加强普法意识,注重法治宣传,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
生态环境保护既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汉源县检察院将一如既往的深刻领会生态检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重要理念,牢固树立现代环境、代际公平等司法理念,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