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五个强”护航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保护好石棉县森林资源,石棉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工作实际,以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切入点,采用“五个强”工作法,积极护航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一、强领导,提高责任意识。一是严格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结合该院工作实际,成立了县检察院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制定了《石棉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确保该院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和处置森林山火等突发事件;二是利用院党组扩大会、全院干警大会及部门周例会等,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森林防火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与全院干警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文明祭祀倡议书》,不断强化全院干警森林防火责任意识。
二、强协作,提高共护意识。该院牵头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森林防火公益共护联系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议互邀等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对全县森林资源的保护,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和灾害损失,努力形成各单位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守护森林资源的工作格局。
三、强督查,提高危机意识。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成员单位职责和包片联系乡镇森林防火工作要求,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每月至少两次到责任镇美罗镇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工作,通过传达相关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听取该镇负责人的森林防火工作汇报、查看工作档案等方式,指导责任镇有序推进森林防火工作。同时,确定该院1名副检察长为分管领导,1名检察干警为联络员,每月按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相关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报告。
四、强办案,提高法律意识。按照雅安市检察院工作要求,该院于今年4月上旬开始,集中开展了全县森林防火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县域内9乡镇(街道)以及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限时整改并回复。截止4月底,该院已发出检察建议11份,法定期限内回复11份。接下来,该院将进一步加强跟进监督,督促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坚决打好森林防火保卫战。
五、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一是印制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公益诉讼等宣传资料,录制《感悟清明节》等微视频,利用“三微一站”宣传平台、 LED滚动显示屏、宣传栏等,加强宣传力度。二是利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站”、“检察联络站”,结合“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采用汉语、彝语、藏语“双语宣传”模式,深入企业、乡镇、村组开展森林防火政策法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