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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丨雅安市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先锋”评选活动拟表扬单位和个人名单公示,雅安检察2个集体2名个人上榜!

发布时间:2021-06-22  来源:本网  点击量:9964  

雅安市政法系统 

“十佳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先锋”评选活动 

拟表扬单位和个人名单公示


  为大力弘扬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政法干警更好地肩负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有关要求,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了“十佳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先锋”选树活动。在政法各系统认真组织评选推荐的基础上,产生雅安市“十佳政法集体”10个、“十佳政法先锋”10名,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拟表扬对象予以公示:


  一、十佳政法单位(10个)


中国共产党雅安市名山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推荐理由:近年来,名山区委政法委在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四川省实施细则,全面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在维护安全稳定、平安建设、扫黑除恶、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名山区委政法委践行“枫桥”经验,依托区综治中心实战化、智能化运用、“茶源义警”、茶调委等平台,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2019年,名山区被表扬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区。


芦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推荐理由:芦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初心不改、矢志不渝的斗志担当起新时代的历史使命,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首创“涉特殊主体约谈”“乡镇党委委员协执联络员”机制;探索引入“民间资本”开展定向救助涉执困难群体;实施法治进党校普法教育,将“党政机关作为协执义务人及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嵌入县委干部能力素能提升班专课;建立“法企共建”“法银税企联动”机制;探索“僵尸企业”可复制的执行路径,主动对接农业、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投促中心,建立专项执行联席会议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纵深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率先落实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执行案件“三分”机制,推动执行工作保持高水平运行。


荥经县人民法院

推荐理由:荥经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打造升级版法治营商环境,以“四心”行动护航辖区企业健康发展,当好服务企业“店小二”,在全县12个乡镇(街道办)和法治乡村建设示范点庙岗村设立法官联络站。与成铁两级法院协商从探索共建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建设、构建生态环境司法预防机制三个方面构建两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新机制。常态化开展“涉民生类”案件执行活动,执结涉民生案件27件,执行到位82万余元。在近四年的全市法院年度工作考核,均获评一等奖。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检察院

推荐理由:近年来,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工作部署,坚持“走在前列、全面开创、引领发展”的工作思路,强化党建引领,全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做到检察业务上有新发展,队伍上有新成就,科学管理上有新举措,检务保障上有新跨越,得到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政府的一致肯定。该院2019年1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5月,被共青团雅安市委评为全市先进团组织;2019年12月,被省妇联评为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2020年1月,被省爱国卫生委员会评为“四川省无烟单位”;2020年12月,被省文明委评为“四川省文明单位”。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推荐理由:近年来,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工作部署,坚持“业务工作争创一流、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创新亮点叫响可见”的工作思路,以品牌创建为抓手,强化党建引领,坚持文化育检,主动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在保障发展、服务人民中努力答好人民考卷。该院2020年2月,被省检察院、省人社厅表彰为(2016-2019年)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2020年10月,被最高检评为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雅安市公安局禁毒缉毒支队

推荐理由:雅安市公安局禁毒缉毒支队在禁毒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厉行打、防、管、控等系列禁毒方针,打好禁毒人民战争。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进一步压实禁毒责任,强化使命担当,着力解决突出毒品问题,推动健全完善具有雅安特色的毒品治理体系,助力禁毒工作向常态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大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百丈派出所

推荐理由: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百丈派出所创新推行“茶源义警”,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新支撑,坚定不移地走有自己特色的“枫桥路”。通过传承发扬红军长征精神,筑牢思想根基,探索党建工作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队伍素养,在助力打赢抗疫“战役”、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百丈建设、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表现突出。建所70年以来,无民辅警违纪违法。所在支部先后被市公安局、省公安厅评为“2020年度最强支部”。2021年2月,百丈镇“茶源义警”大队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名山发展突出贡献奖”基层治理先进集体。


宝兴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推荐理由:宝兴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现有民警6人、辅警3人、其中党员6人,主要肩负着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掌握、分析全县社会治安动态、研究制订预防、查处的对策;负责查处重大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各项治安管理工作任务。


雅安市雨城区司法局青江司法所

推荐理由:近年来,雨城区司法局青江司法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以“枫桥经验”为抓手,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坚持走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特色之路。以“枫桥式”法律服务构建社区治理新模式,以“枫桥式”人民调解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以“枫桥式”社区矫正构建平安建设新格局,以“枫桥式”依法治理探索基层现代化治理新路径,为基层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该所2020年12月被省司法厅授予“枫桥式”司法所称号。


汉源县司法局

推荐理由:近年来,汉源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落实三个着力(着力履行依法治县职责、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营造法治社会氛围)提升汉源法治水平;以建立三个规范(规范矛盾纠纷化解、规范司法所建设、规范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着力三个完善(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援助覆盖面、完善涉诉纠纷化解机制)履行司法为民职能职责。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始终围绕“铸忠魂、治顽疾、办实事”,紧扣司法行政实际,健全制度机制、提升服务能力,以过硬举措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二、十佳政法先锋(10个)


迪基卓玛(女,藏族)

天全县委政法委政治处主任

推荐理由:工作中,迪基卓玛同志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以纪律作风建设为抓手,以提升政法队伍素能为目标,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政治化、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实战化“五化”建设,锻造了过硬政法队伍,为平安天全、法治天全建设提供了坚强政法保障。认真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积极构建政法“大宣传”格局,讲述天全政法故事、唱响天全政法声音,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2020年,天全政法宣传舆论工作受到市委政法委通报表扬。同时,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这一特殊优势,积极参与涉藏维稳工作的处置化解,取得较好成效。


李  垚(女)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推荐理由:李垚同志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2021年开始负责诉讼立案工作。该同志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审理了系列大案要案,为雨城区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至2021年5月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777件(含速裁和先行调解案件),审结729件,结案率93.82%。2017年被省人社厅、省高院表彰为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2019年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编撰案例二篇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用。


郑  飞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推荐理由:郑飞同志为人正直、刚正不阿,严守底线、做事清廉,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敢于与一切不公之事抗争;从事执行工作后,立下“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军令状并出色完成任务,构建了齐抓共管、举全社会之力的执行“大格局”,促使该院执行环境持续优化,执行质效连年攀升,执行年度单独考核连续四年获一等奖。累计办理执行案件1436件,执行结案1342件,为胜诉当事人执行到位16352.95万元,取得良好的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


吴  彤

雅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

推荐理由:吴彤同志现任雅安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36年来,先后在公诉、反贪、控告申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个部门工作,在每个部门都一步一个脚印地践行人民检察官的职责与担当。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五次,集体三等功两次。2012年到2014年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3-2015年获评四川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2019年1月获评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雅安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得到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全国政协常委、民革中央副主席刘家强(享受正部级待遇)的充分肯定。


郭  伟

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推荐理由:郭伟同志从军16年、从检29余年,怀着侠骨丹心——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爱民仁心——服务百姓细致入微不厌其烦,朴拙匠心——一辈子用心做好一件事的“三心”检察工匠精神,始终秉承着中国共产党人、中国军人、中国检察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热忱,默默奉献,从不叫苦,从不叫累。在“4.20”抗震救灾、灾后重建、脱贫攻坚,以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8.11”抗洪抢险工作中,舍小家顾大家,吃苦在前,冲锋在前,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树立和展示了新时代一名共产党员、退役军人、检察干部应有的良好形象和优秀品格。该同志先后荣立省检察院个人二等功、最高检一等功,并于2019年被授予“四川省优秀退役军人”“全国模范退役军人”称号,2020年初被芦山县文明委授予“芦山好人”称号,并作为道德模范进行广泛宣传。


屈  莉(女)

雅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推荐理由:屈莉同志作为部门的带头人和政法战线上的一名人民警察,牢固树立爱岗敬业的思想,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理念,饱含热情为人民服务;始终做到严于律已、作风正派,教育带领支队同志遵规守纪,树立良好的政法队伍形象,展示了新时代政法干警应有的精神风貌。先后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2019年获立个人“二等功”;所在支队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双拥工作先进集体”和“雅安市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被市公安局党委评为“最强支部”和“先进党支部”。


方宇昆

石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推荐理由:方宇昆同志长期担任基层所队长,在纷繁复杂的工作中,率先垂范、身先士卒。作为基层所队长,该同志一手抓所队业务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作为一名党员民警,方宇昆同志勇挑重担,勇于担当,用汗水和勇气诠释人民警察的忠诚担当,用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伟大宗旨,用强大的精神意志在工作中默默坚守、默默奉献。在日常交通管控中、在重大安保期间、在2020年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抗洪救灾期间,该同志不惧危险,不怕牺牲,冲锋在前,先后被评为优秀公务员6次,2013年被省公安厅授予个人二等功。


仁青多吉(藏族)

天全县公安局始阳派出所四级警长

推荐理由:仁青多吉同志作为始阳派出所唯一精通藏汉双语的藏族民警,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利用自己的语言优势,定期对辖区涉藏行业进行检查、指导,主动上门与辖区涉藏人员沟通,发放“仁青多吉联系卡”,以话家常的方式关心藏族群众的生活、工作情况,拉近与群众距离,辖区涉藏矛盾纠纷呈逐年下降趋势,有力维护了辖区治安稳定,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在辖区的藏汉融合团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杨思红(女)

雅安市名山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推荐理由:杨思红同志作为“司法人”,立足本职岗位,始终以过硬的素质、无私的品格、优秀的作风,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各项工作都想在前、干在前,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取得了突出的业绩,以实际行动彰显人民公仆本色。被评为2014年度甘孜州“百千万康巴英才工程”优秀基层基础人才;2019年被名山区机关工委评定为“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被名山区委表彰为雅安市名山区“优秀党务工作者”;2021年3月被名山区妇联、名山区人社局 评为名山区“三八红旗手”。


吴少丽(女)

天全县司法局始阳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推荐理由:吴少丽同志2014年通过公开考试考入天全县司法局,至今已在司法行政这个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工作了7个年头,这7年该同志在司法助理员这个岗位上默默耕耘,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了不平凡的劳动之歌。该同志热爱工作、勤于学习、乐于钻研、态度端正、严于律己,长期的基层工作使其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擅长矛盾纠纷调解和法律宣传,2018年,该同志被省司法厅授予“四川省人民调解能手”表彰。


  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11日。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映相关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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