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汉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吴涛从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打算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汇报。
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汉源县人民检察院聚焦美丽中国、法治中国战略,主动对接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部署,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今年以来,该院立足服务重大战略、聚焦重点领域、践行司法理念、促进依法行政四个方面,深入推进做实做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截止目前,共立案调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8份,收到行政机关有效整改回复48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挽回生态公益林20余亩,收取生态修复赔偿金25万余元,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3家、土地污染点1处、大气污染点2处,清理河道1处,处理垃圾3吨,复垦被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10亩。
听取报告后,县人大常委会对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认为该院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努力探索创新,强化内外协作,狠抓案件办理,切实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公益诉讼工作做出了特色和亮点,取得了应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一是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二是拓宽诉源渠道,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三是结合“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报告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开创汉源公益诉讼工作新局面,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格局,为奋力建设“阳光康养城,宜居新汉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