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院现有检察人员34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0人,事业编制3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内设科室17个。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后,该院入额检察官9名,检察官助理8人,检察技术人员1人,司法警察3人,书记员7人,司法行政人员2人。为切实调动各类人员积极性,保障司法责任制的落实,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和其他工作正常顺利开展,近日,该院在认真开展调研,广泛征求干警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多次组织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进行分析研究,借鉴检察改革试点院的做法,决定对现有人员进行重新整合,积极探索“大部制”管理模式。将原来的17个科室整合为“四部一组”:即刑检部(包括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林检、未检等部门)、诉讼监督部(包括控申科、民行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案管办、2个派驻乡镇检察室等部门)、职务犯罪侦查部(包括反贪局、反渎局、职务犯罪预防局、检察技术科、法警大队)、行政部(包括办公室、政治处、检务保障中心)及纪检组,并落实了各部、组的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