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雨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相关证件和资格,长期使用自用车辆或租用车辆用于接送公办、民办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且严重超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
7月7日上午,雨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协调监督职能,联合区法院、区教育局、交警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雨城区对岩镇中心校召开联席会。一是参会人员对交警部门提出的雨城区对岩中心校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进行现场查看。发现学校校门在公路边,大量货车经过,减速带年久失修,学生上下学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通过会商,在目前改校门存在困难的情况下,通过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交警交通部门更换减速带、安装交通信号灯、加强交警现场指挥等手段降低学生交通安全风险。二是安排部署专项整治活动,充分发挥交警、交通运输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排除安全隐患。三是制订五部门联合专项治理法制宣传活动,拟通过旁听庭审法制课、宣传海报、现场咨询等方式,对学校、学生、家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督促相关人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雨城区检察院依托检察与民政“双引擎”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统筹协调与法律监督职能,协调督促行政机关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构建了全方位多维度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