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11月8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对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16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向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区委第六巡察组反馈会议精神,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二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精神,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对党绝对忠诚的“试金石”,纵深推动各项要求落地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2024年1月16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院党组庚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部,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政治部负责人任副主任,负责统筹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1月19日,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院党组及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带头自我检视剖析,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上率下带头整改。
(三)强化责任落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1月25日,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中共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推进分管领域各项整改任务,指导具体问题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3月19日、4月15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了巡察整改推进情况,并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正在推进和未完成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四)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108项,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实行清单化、销号制整改。截至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4大类15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4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规范,学以致用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研究制定《雨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切实将“第一议题”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严格按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要求开展学习。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和“三个规定”学习资料。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学习宣讲整治月活动。三是党组坚持将贯彻落实新理念、新论断、新任务体现在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中。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二是将意识形态各项学习内容纳入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完善网络宣传行为规范,修订《检察人员宣传网络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网络宣传行为。
3.关于“对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理解不深,未能充分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周例会、检察官联席会、部门业务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学习了《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结合实际,制定《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联席会工作规定(试行)》《刑事案件审查报告工作指引(试行)》。二是制定《雨城区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机制》。强化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评查,开展羁押必须性审查案件评查1次。
4.关于“践行司法为民服务意识还有待提高”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不同的检察业务组建不同的法治宣传团队,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法治宣传5次,通过“微信”“微博”等开展法治宣传16期。二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6件,帮助朱某某等353人追索劳动报酬126万余元。三是持续深化“和解五法”,办理诉前和解、支持起诉和解案件22件。建立了联合接访制度,增强矛盾化解合力。四是在办案系统内配置《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通知书》,组织召开检律协作座谈会,构建新时代亲清检律关系。
5.关于“检察权力运行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检委会规范化运行,落实检委会学习和讨论案件常态化开展,召开检委会3次。加强检察官联席会议作用发挥,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10次。二是深化检务督察,督促全体检察人员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开展充当“司法掮客”情况排查1次,开展警示教育4次,开展集中廉政谈话1次。三是严把案件质量关,制定《雨城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
6.关于“法律监督质效不高,检察公信力在一定程度上打折扣”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周例会、检察官联席会组织干警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诉工作强化法律监督的意见》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工作情况。二是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组织学习了《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严把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质量显著提高。三是加强行政、民事、执行监督,利用部门例会组织学习了《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等。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修订完善《雨城区人民检察院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二是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及时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四是加强机关保密工作,开展保密知识学习1次,开展保密检查1次。
8.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以日常教育为主,组织观看“阳光问廉”栏目,持续推送“月阅说廉”。集中学习反面典型案例4次。紧盯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加强对法律文书等案件质量的监督检查,发出案件流程监控“红黄蓝”牌警示工作情况通报1期。三是组织相关文稿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文件,改进文稿审批,依托线上“OA”流转,提高文件处理质效。
9.关于“纪检监察组履行日常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理论学习相关组务会8次,组织组内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坚持好党风廉政建设联系协调会议制度,切实督促区检察院党组持续落实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配合区委政法委开展政法队伍建设专项巡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等方面专项监督检查4次。四是结合工作实际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区纪委系列全会精神,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年轻干部“涉网涉赌”等方面典型案例,开展集中廉政谈话2次,全覆盖集体廉政谈心谈话1次。
10.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采购流程审核,邀请市检察院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知识专题培训。二是对职工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规范审签报销程序。三是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签订、内容审核环节落实到具体部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1.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机关党委委员进行补选。二是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机关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学习了《基层党务工作者实用手册》等相关内容,确保发展党员流程规范。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把专题组织生活会质量关,各支部在2月相继召开组织生活会。
12.关于“选人用人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配齐配强班子,配齐政治部主任。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干部队伍情况、工作需要,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三是加强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优化绩效考评系统指标,出台《个人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促进干警担当作为,激发工作积极性。
1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提升”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动态跟踪、实情掌握、分析研判,统筹调剂机关干部资源。二是加强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常态化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3次、“雨检论坛”2期,积极开展“法律文书月评季选晾晒活动”。三是加强队伍梯度培养,出台《新时代检察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检察官导师制,确定2名检察官与2名新进干警结成帮带对子。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4.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不折不扣抓好区委第六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全面认领,抓实整改。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3次,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二是修订《五级审批报销制度》《差旅费规范报销办法》。召开专题培训会议,组织各部门报销人员、财务人员对机关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知识学习,规范报销和审批流程。
15.关于“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存在边改边犯、改后又犯的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巡察整改相关文件精神,清退公杂费未减半、超标准住宿费等已缴入市财政专户。二是完善派驻检察室标志标牌和办公场所,推进派驻检察室实质化运行。三是组织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学习宣讲整治月活动,集中观看《越界》。充分运用检察工作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和宣传视频4期。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虽然巡察整改工作阶段性成效,但许多整改任务需要长期坚持、长期推进。下一步,我们坚持思想不松懈、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确保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整改意识。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问题解决到位、机制建设到位。
二是持续加压推进,抓好问题整改。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做好巩固提升,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跟踪落实、持续发力,做到问题个个整改、任务件件落实、措施条条落地,确保整改成效。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效。坚持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并重,在整改任务和解决问题中认真反思、举一反三,着眼长远,不断建立完善整改长效机制。同时,综合运用巡察整改成果,锤炼队伍、提升能力,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推动发展、提升水平的过程,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5-3667817;邮政信箱:雅安市雨城区建新路257号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电子邮箱:30617187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