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印发《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
基层检察院是检察机关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巩固基层检察院建设成果,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结合基层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三大建设”总任务,牢牢把握“三个强化”总要求,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司法改革为动力,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着力破解发展难题,不断开创基层检察院建设新局面,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服务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2.发展目标
紧扣法律监督职能的全面正确履行,努力实现:
——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明显进步。执法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健全,执法操作规程更加明确,执法办案工作更加精细,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增强。
——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明显提升。符合检察工作规律和基层队伍实际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整体系有效建立,队伍专业素质能力大幅提升,职业发展制度机制不断完善。
——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明显增强。检察业务、队伍、政务管理体系更加健全,检察信息技术应用全面普及,检察工作科技含量逐步提高,管理质量和管理效益持续提升。
——保障现代化实用化明显推进。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有效落实,“两房”建设继续深化,科技装备适度超前、突出实用,厉行节约、量力而行,基层检务保障更加务实、有力。
二、基层检察院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3.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健全落实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远大理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建立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指导实践,增强政治定力,增进“三个自信”。组织开展理论素养提升年系列活动,促进基层检察人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真学真信真用。
4.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建立经常性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健全人民群众评判检察工作机制。广泛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活动,组织检察人员走基层接地气,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推进综合服务平台、民生服务窗口建设,完善联合接访、下访巡访等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5.服务党的中心工作。坚持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健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体系,及时调整和深化服务工作措施,采取派驻检察室、建立联系点等有效形式,打造共建协作平台,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作为检验基层检察工作成果的重要标尺。
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业务部门和办案组基层党组织设置,实现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着眼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清醒认识“四大风险”、“四大考验”,坚持中心组学习、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建立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长效机制,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教育广大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党性原则,自觉抵制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
(二)坚持以深化规范执法为主线,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建设
7.强化正确执法理念教育。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把“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六个并重”等作为基层检察人员日常学习重点内容和教育培训必修课程,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始终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引和规范基层执法办案活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8.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因地制宜突出工作重点,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自觉融入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不断完善人权司法保障机制,全面履行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职责,确保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完善落实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检察长、副检察长应当亲自指挥侦查、讯问和出庭支持公诉。
9.加强检察业务集中管理。全面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健全检察业务管理制度,完善案件集中管理模式,细化执法办案流程,明确执法办案标准,严格执法办案监管,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集约化、动态化管理,从源头上解决随意执法、粗放执法问题。组织开展规范执法强化年系列活动,推动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全面贯彻落实。
10.健全检察业务考评机制。坚持结果考评与过程管理、定期考评与动态指导、综合考评与个案评查相结合,形成多手段全方位的执法办案考评体系。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执法办案监督制约。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全面对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办案时限、执法程序、证据采信、文书制作和涉案财物处理等,定期进行集中评查,促进执法规范化。
11.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细化执法办案公开的内容、对象、时机、方式和要求,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除法律规定需要保密的以外,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案过程和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一律向社会公开。坚持和完善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审查、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法律监督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坚持以提高整体素质为关键,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2.建设强有力领导班子。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政治轮训制度,积极参加新知识、新技能学习培训,不断完善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到2018年,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中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完善和落实党组会、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建设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坚强领导集体。
13.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坚持以专业化建设为导向,以岗位素能标准为依据,分类开展任职资格、岗位技能、综合知识等专项培训,定期开展公诉论辩、侦讯模拟、疑案研讨等岗位练兵,搭建网络学近平台,树立终身学习观念,重点加强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职业伦理教育,全面提升专业素质能力。基层检察人员接受业务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2天。到2018年,基层检察院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达到90%左右。
14.建构职业化管理体系。落实职业化建设目标任务,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检察职业准入制度,统筹人员招录补充办法。健全基层优秀人才、少数民族干部跨地区、跨层级选派挂职、交流锻炼工作机制,拓宽基层检察人员职业发展渠道。完善检察职业保障属地措施,出台有利于稳定队伍的创新举措。完善办案组织模式,优化检察资源配置和内设机构的设置,切实解决基层专业人才缺乏、办案力量不足问题。努力把基层检察院空编率控制在2%以下。
15.实施检察人才重点工程。全面落实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以高层次专门人才铸才、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引才、素质提升优才、基层检察院聚才、西部和贫困地区检察院扶才、青年检察官育才等六大重点工程为抓手,带动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发展。西部和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每年定向培养和引进专门人才1000名。组织开展人才建设重点工程落实年系列活动,推动人才队伍建设任务按时保质逐项落实。
(四)坚持以强化科技应用为重点,切实加强检务保障建设
16.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组织开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员培训,加强运行维护、安全保密等管理制度建设,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奠定坚实基础。落实“统一入轨、统一管理、统一应用、统一改进”要求,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业务网上审批、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确保“全员、全面、全程、规范”应用。
17.加强基层业务装备配备。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认真落实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以提高侦查工作科技含量为重点,加强侦查指挥、证据收集、安全防范、检验鉴定等装备建设,完善执法办案科技手段和设施体系,加快执法办案科技装备更新升级。加强执法值勤用车配备,满足基层办案工作需要。
18.落实科技建设重点任务。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重点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建设网上举报、远程视频讯问、案卷材料传输及视频接访等系统,建成检察专线网、局域网等基础网络,实现基层检察工作数字化目标。完善检察技术融入执法办案工作机制,促进技术取证、技术鉴定、技术审查等检察技术手段有效利用。组织开展技术信息应用年系列活动,提升技术信息应用水平,建设一批科技强检示范院。
19.推进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检察经费保障,落实“十二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进一步推进基层“两房”建设。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基建项目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基建项目内部核准制度,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积极化解“两房”建设债务,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债务问题。
(五)坚持以铸造职业精神为核心,深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
20.提升检察文化建设层次。全面落实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决定,建立健全基层检察文化建设内容体系和框架结构,坚持把铸造检察职业精神作为检察文化建设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引领、渗透、融合、凝聚作用,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文化素养和精神境界。增强文化建设阵地意识,加强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唱响思想文化主旋律。组织开展富有检察特色的活动,推广文化建设先进经验,聚合基层检察文化建设正能量。
21.深化检察职业道德培育。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引,创新文化建设载体,繁荣文艺作品创造,推动落实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职业行为基本规范。完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监督制约、激励惩戒长效机制,改进职业道德教育方式方法,丰富职业道德实践养成路径,培育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良好职业风范。
22.营造机关和谐人文环境。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按照庄重规范、因地制宜要求,建设好陈列室、荣誉室等检史教育场所。注重思想引导、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检察人员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困难,不断增强基层检察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坚持以塑造良好形象为主旨,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23.强化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形式,推进廉政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深化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筑牢公正廉洁执法制度防线。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24.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检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和决定要求,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检令畅通。加强纪律执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各项禁令规定,坚决查禁违反纪律行为,真正做到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25.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高检院实施办法,进一步转作风正学风改文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持执法为民,深入解决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慵懒散奢、冷硬横推等执法和工作陋习。厉行勤俭节约,坚决防止和纠正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现象。组织开展执法作风转变年系列活动,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三、基层检察院建设的保障措施
26.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落实高检院统筹、省级院主导、市级院主抓、基层院主责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努力形成检察长牵头抓总、政工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分工负责的齐抓共管工作局面。高检院将加强检察改革顶层设计,推动出台相关体制、机制和制度难题解决方案。省、市两级院既要坚持宏观领导,又要抓好具体指导,着重在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上下功夫。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着力加强基层院建设。
27.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基层院结对共建制度。建立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蹲点调研制度、制定政策文件征求基层意见办法。完善先进院动态管理、落后院攻坚帮扶、基层建设抽样评估、难点问题有效解决工作机制。改进考核表彰工作,减少检查评比活动,切实减轻基层检察院负担。高检院每年对3—5个省份的基层检察院进行抽样评估。
28.坚持分类指导。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分类研究,增强上级检察机关指导基层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服务基层意识,加大对偏远落后地区人财物扶持力度,促进政策和资源要素向西部、基层倾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支援西藏、新疆总体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检察机关人才智力、检察业务、资金项目援藏援疆工作,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协调发展。
29.强化督导落实。坚持把制度执行力作为评价干部和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善基层检察院建设任务分解、督察落实等制度,健全基层检察院建设绩效管理规范,建立年度工作要点、重大决策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切实把基层检察院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认真实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报告制度,省、市两级检察院每年底向上一级检察院专题报告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