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先后多次到政法委、信访局上访的近70岁的朱某某终于拿到2万余元的全额执行款,一起长期上访的申请执行案件最终划上圆满的句号。这是我院民行部门通过1个多月深入细致地调查核实工作,向多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引起高度重视后,经多方努力协作,最终从追加的被执行人处强制执行到这一款项,让老百姓的合法诉求得以圆满实现。
两个月前,我院收到区信访局转来的上访申诉材料,材料中反映出:朱某某的女儿郭某2010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给老人安享晚年,谁知住了不到两年,该楼房下水管就发生严重堵塞,朱大娘居住的屋内大面积渗水,墙面、天花板以及家具家电严重受损,经鉴定,损失达两万余元。郭某以物业公司服务纠纷一案向雅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2年8月仲裁委裁决物业公司向郭某支付赔偿款22342.50元。2013年1月郭某向雨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年多过去了,却因对方无经营场所,无财产等种种原因未能执行。赔偿款没有拿到一分,又支付了一些诉讼费、鉴定费,朱某某为此先后多次到政法委、法院、信访办上访,我院收到申诉材料,高度重视,仔细审查案件后,认为此案虽然案值不大,但对朱某某一家来说是大事,也是关乎群众利益的大事。随后,我院民行科干警奔走于各个部门,在仲裁委和法院了解基本案情和无法执行的情况后,干警们又专程到工商部门查看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财产等相关信息。而后,又根据朱某某举报的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又相继到房管局、车管所进行核实,查到这些财产信息确实真实可信,确定此案是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在此基础上,我院向雅安仲裁委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仲裁委对裁决书中的文字瑕疵进行补正,以利依法执行;又与区法院交换意见,通报我院核实了解的相关情况以及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材料,并发出了建议其切实加大执行力度的检察建议,1个多月后经多方积极努力,最终使此案得以圆满执结。这也是我院立足本职工作,在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中,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