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雨城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两法衔接”机制,成功推动查处了一起涉嫌在10余吨新鲜竹笋中添加非食品用焦亚硫酸钠案件。
4月10日一早,雨城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到雨城区院侦监部门衔接一起涉嫌在新鲜竹笋中添加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案件的查处。当得知涉案竹笋尚未被查扣后,雨城区院立即终止了衔接会,与行政执法人员一同赶赴案发现场,阻止经非法添加的竹笋被转移,进而流入市场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并防止因此对案件的查处造成障碍。在赶赴案发地途中,雨城区院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通过区政府法制办相继联系上当地政府、村组干部,请各部门共同前往案发地为案件查处提供支持。案件发生在雨城区八步乡紫石村7组一村民家院落,院子里垒放满了一袋袋经非法添加的新鲜竹笋,现场散发着浓烈刺鼻的气味。经现场执法共计查获了涉案竹笋近千袋,重量达十余吨。同时还在现场查获了2袋共计50千克未开封的焦亚硫酸钠,包装袋上明确标注提示“严禁用于食品及饲料加工”。因案发地山路崎岖狭窄,十余吨涉案物的查扣面临重重困难。在雨城区院的协调下,公安机关、当地政府、村组干部积极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的执法行为提供支持,多方衔接车辆、搬运人员、封存场所,终于在次日凌晨完成了对涉案物品的扣押。经初步查明四川阆中人戚某某以雨城区八步乡紫石村7组一村民家院落为基地,在当地收购新鲜竹笋,使用工业用的焦亚硫酸钠,根据1:100的比例兑水每日对同一批新鲜竹笋泼洒3至4次,然后将经漂白、防腐后的竹笋售往外地。现场取样的竹笋经检验,每千克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达2.23克。
案件经雨城区院建议,已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4月15日,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已正式决定立案,现正依法对该案件展开侦查。雨城区院将根据“两项专项监督”活动方案,及时跟进监督,引导侦查取证工作,确保案件的顺利查办,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