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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区人民检察院三个“着力”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发布时间:2015-06-16  来源:本站  点击量:2362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为实现和保障律师的辩护权,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雨城区院三个“着力”建立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一、着力转变观念,充分认识辩护作用的重要性

长期以来,在执法办案中部分检察人员会潜意识地把律师作为诉讼防范的对手,对律师介入诉讼活动存在抵触心理,对于这一思想认识,我院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干警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干警开展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从思想上纠正这一错误认识,让干警认识到,检察官和律师不是简单的诉辩关系,而是对立统一、相互依存、彼此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在检察工作中要做到“对抗而不对立,交锋而不交恶”,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的辩护权。

二、着力加强交流,创新沟通联系机制

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主动加强与律师的沟通联系,实现律师信息与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对接。注重建立与当地律师的常态化协作机制,促进业务工作交流,制作征求意见调查问卷表,主动“上门”听取律师意见,并召开律师座谈会,开门纳谏听取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共同探讨正确的司法方法,合力提升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还建立了与律师的通讯录,及时征求其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对案件中的疑难问题,采取与律师随时会商模式,达到良性互动。

三、着力健全机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进一步深化对律师的检务公开,建立健全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构建以内部制约管理为基础,外部监督为敦促的司法制度,结合雨城区院实际情况,制定了《雨城区人民检察院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事项跟踪督办制度》、《雨城区人民检察院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事项跟踪督办登记表》,对律师的申请进行全程跟踪督办。通过运行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通过统一平台为律师提供查询、预约等服务,及时受理律师的辩护与代理预约;在一楼案管大厅,设立律师阅卷场所,加强律师接待窗口建设,畅通律师接待渠道,明确由案件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提供阅卷服务,对律师查询、摘抄、复制案件卷宗的,提供接待、协调“一站式”服务,原则上要求即收即办,因公诉部门工作等原因无法及时安排的,要向辩护律师说明理由,并安排辩护律师自即日起3个工作日内阅卷,公诉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对辩护律师需要会见当事人的不设置关卡,及时安排会见,不能及时安排会见的,必须向辩护律师说明理由;对律师提出收集、调取证据申请的,及时向承办人传达其申请,对于不能调取、收集的,必须向律师说明理由,一系列举措着力解决了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切实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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