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雨城区检察院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被区委、区政府授予集体三等功。
“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以来,区院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主动服务灾后重建大局,为保障灾后科学重建、廉洁重建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迅速反应,全力维护社会秩序。震后大量群众夜间露宿避震,为保障社会秩序、稳定群众情绪,区院及时组织干警驾驶警车夜间值守巡逻,收集震后舆情、疏导群众情绪,积极为外地来雅救援车辆指引道路、为失散群众提供帮助,数日内累计参与巡逻达20余车次;二是坚守岗位,全力履行检察职责。灾后,区院第一时间协调纪委、监察等相关部门建立灾后款物监督预防机制,明确抗震救灾期间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重点。同时,组织干警奔赴救灾款物接收、发放点,对抗震救灾款物的接收、管理、发放进行动态监督、巡查,细致核对台帐,督查物资发放情况,确保救灾款物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累计监督接收资金840余万元,发放帐篷5653顶、棉被13227件、衣物4791件、饮用水35153箱、大米面粉24.34吨、方便面22905件等救灾物资;三是心系群众,全力投身群众工作。积极抽调干警加入雨城区派驻乡镇抗震救灾群众工作组,深入村、组走访受灾群众,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收集上报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协助做好农房受损认定及排危工作,帮助群众开展抗灾自救、恢复生产,累计实地走访群众90余户、300余人。同时,深入区级部门、乡镇、村及检企共建单位,特别是灾后承担重要职能的民政、财政等部门及受灾乡镇,宣传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接收、保管、发放以及灾后重建中公职干部理应知晓的法律规定。累计发放《抗震救灾重建家园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手册》300册、受理预防咨询30余次;四是延伸触角,全力服务灾后重建。为进一步加大灾后重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和警示教育力度,区院积极加强与纪检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会同区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在“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阶段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职务犯罪预防的通知》,在坚决预防涉灾职务犯罪、坚决执行作风纪律、坚决严惩违纪违法行为等方面提作出明确规定。联合区电视台连续录制两期《雨城廉政》专题电视节目,在雨城电视栏目滚动播放,取得良好宣传教育效果。在灾后重建重点乡镇设立“惠民便民服务点”,配备宣传栏,接受群众咨询。抽调优秀检察官,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执纪执法人员和新任村委会主任进行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切实保障灾后重建有序推进、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五是关口前移,认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将灾后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领域作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牵头会同区财政、发改、区政府采购中心等部门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暂行办法》,将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采购工作中投标人及供应商行贿犯罪记录审查全面纳入资格审核范围,有效遏制贿赂犯罪,保障了灾后政府采购工作和重建工程廉洁有序开展。作为全市率先启动该项工作的基层检察院,共受理查询201次,涉及项目190个,涉及资金近20亿元,受到区委领导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