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院历年来非常重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2010就在全市率先制订了《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垫定了基础,提供了机制保障。刑诉法修改后,该制度逐渐不适应新形势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雨城区院根据刑法、刑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最高检、四川省检察院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对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修改完善后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办法》分为六章,较为全面地对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办理程序、考察规定、程序终结等作了规定,为新形势下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目前,该工作办法已通过检委会讨论通过,正式印发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