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雨城区检察院依法起诉谢军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谢军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月。并由谢军给付32名农民工工资514932元。
经查明: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谢军承建上里中心校灾后重建项目,期间拖欠32名农民工工资共计51.49万元。2015年9月17日,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谢军下发了《限期整改指令书》(雨人社监令字(2015)13号),责令谢军于2015年9月25日前拖欠工资足额支付给劳动者,谢军逾期未予支付劳动者工资。
国家刑法增设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新形势下严厉打击侵害劳动者获得报酬权的利器,能够有效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缓解社会矛盾冲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只要用好这个武器,凭借法律的威慑力,就能给那些企图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老板敲响警钟,就能更好地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最终使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机制步入良性的法治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