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雨城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宋爱华被区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宋爱华同志从检14年来,将自己对检察工作的热情融入到了每一份公文的处理、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个创新工作的思考探索中,完美诠释了自己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
作为区院党总支书记、检委会专职委员、派驻东城检察室主任、监外执行检察局局长的宋爱华同志长期身兼数职,大量的工作堆积成山,但她从不抱怨,始终保持着对检察工作的初心和热情,以“快乐工作”的正能量感染着身边每一位同事。她主持院办公室工作时,创下了连续10年全市检察系统办公室工作第一名的好成绩,被省检察院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她负责全院绩效考核督查督办工作期间,我院连续9年在全市考评第一,荣记三等功2次。
桃李争辉,铿锵玫瑰,宋爱华同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巾帼不让须眉。她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勤劳朴实的生活态度换来了今天的荣誉。相信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她还将发光发亮,引领广大女性同胞撑起更广阔的天空。